《歐超聯之亂》編後感

歐超聯事件初爆時,德迷都在讚頌 50+1,我倒覺得不是那一回事——德甲根本是窮L,只是人家肚滿腸肥沒有看上。50+1 本來只是 DFL 一個保障弱者、本質接近君子協定的一堆條文,自身也很脆弱,亦一直有人想衝擊它。假設:歐超聯反檯成功,拜仁多蒙特因為參加而被排斥於 UEFA 體系之外,甚至連德甲身分也沒有了,那它們還需要甚麼 50+1?50+1 在今次風波中的最大意義,反而是在於德國境外,它令國外球迷意識到球會原來可以受制衡,而當現在他們不能在體制中阻止,便唯有上街一途。

佩雷斯話歐超聯已經籌備三年,就當是 2018 年初的事,2018 年發生過甚麼?

2018 年 11 月 2 日,Spiegel 根據 Football Leaks 的爆料出特稿,直指路明尼加就是傳說中 European Super League 的幕後推手,而多蒙特也會是獲邀者之一。路明尼加、拜仁當日直接發聲明否認。但當時 Spiegel 記者上節目再補充多件事:路明尼加的首席法律顧問曾於 Super League Limited 任職,公司是路明尼加與另外 6 家球會聯合組成,而路明尼加本人有意擔任公司主席。約半年之後,路明尼加親自接受 Spiegel 訪問,強調自己擁抱歐聯、沒有需要另設歐超聯。當年在報道中出現的律師 Dr. Michael Gerlinger,已剛剛出任歐洲足球會協會(ECA)副主席。

有 Spiegel 加持的 Football Leaks 材料已先後令 C 朗瞞稅曼城 PSG 規避 UEFA Financial Fair Play「有手尾」,真偽已經不用置疑,所以對我來講問題不在於拜仁 / 路明尼加有沒有考慮過跟隊,而是路明尼加在幾時已經決定抽身離場——我相信是遠遠早於收到 4 月 17 日合約文件的時候。(是計過「弊多於利」?是招安?)

多蒙特亦要表現得只談道義,不談合約;但據 kicker 分析,基於多蒙特股份有限公司(KGaA)的本質,當預計 COVID 要蝕到 7,000 萬至 7,500 歐羅時,假如公開拒絕一份必賺兩億的 offer,公司要向股東公開交代。

所以說 50+1 不是關鍵。假如 50+1 真的霹靂無敵,拜仁、多蒙特從一開始便不會參與歐超聯的討論(到這個時候還要爭論曝光文件的真偽嗎?)。 PSG 則更簡單:主席 Nasser Al-Khelaifi 同時是獲得歐聯播映權的 beIN 的老闆,2019 年DFB 加持下獲選入歐協執行委員會(UEFA Executive Committee),剛剛再獲選為 ECA 主席,取代兵變的祖雲達斯主席 Andrea Agnelli。

拋份合約等援兵簽,自己就先衝出街舉旗,是義不容辭,還是狗急跳牆?搞手難道不清楚三支虛擬援兵的體質?情形更似有人從一開始錢遮眼藥石亂投,連「兵行險著」都談不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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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足球聯賽與「50+1 制度」

德國球迷一直以能夠真正參與球會事務為榮,這要歸功於《德國足總條例》賦予他們的「50+1」多數表決權。球迷普遍認為「50+1制度」有助維持德國足球聯賽處於較穩定的環境,以防惡劣的投資行為影響球會,投資者則視「50+1」為眼中釘,欲除之而後快。